教研室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和基层管理部门,在学院的组织领导下,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学术研究、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活动,加强教师管理,督促任务落实,实施质量监控,并承担相应的社会服务等任务。为有序、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学院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关法规、政策及党委的决定、决策,在学院的直接领导下制订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工作。
2、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学院有关文件和精神,做好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3、加强专业建设与改革。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要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提出专业设置、优化、调整的意见,编写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4、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教研室要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本专业及所承担教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提出任课教师安排,落实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组织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和总结。
5、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落实课堂教学任务,提出教师任课、排课意见,并组织任课教师备课;经常对教师教学要件、授课计划执行、理论与实践教学、成绩考核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按照学院要求落实课外辅导工作,指导本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等工作。
6、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教研室定期组织教师开展观摩教学,收集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督促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编写教案、讲义,并尽可能采用、推广现代化教学手段;落实好听课制度,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业务学习和教学研讨活动。 组织教师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探讨教学规律,总结交流经验;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注意具体帮助与指导;适当安排集体讨论、解决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各种科研活动。制定教学研究规划,研究和改革专业课程体系与结构,改革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做好多媒体课件建设;鼓励教师开展学术研究,组织有关学术讲座,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组织教师申报各级教科研课题和成果。
9、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在学院统筹安排下,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制定本教研室的进修、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教学任务和课程建设需要,提出补充、调整教师的建议及方案;充分发挥高职称教师“传、帮、带”作用。
10、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根据学科特点,组织教研室人员承担社会服务项目,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11、教研室应定期对工作进行自查,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应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同时要将活动情况,尤其是富有特色、具有推广意义的活动及做法上报学院,进行交流和推广。
12、教研室负责人作为教研室工作的直接管理和领导者,有权合理安排教研室各项工作,教研室成员应服从安排,在完成本教研室授课任务的基础上,方可承担其他教研室课程安排;教师完成教研室工作的情况要纳入年终考核,学院将以此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参加学校有关评奖的重要依据。
13、教研室负责人应根据教师参与教研室活动情况,合理分配教研室活动经费;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与帮助;对本教研室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学习有推荐权,对评优、评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有建议权。
14、教研室成员要加强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弘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主动关心教研室建设,积极参与各种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与水平。
15、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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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