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科技处《关于签订2009年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如下:
接省科技厅通知,2009年山西省软科学项目任务已经下达,需签订项目任务书。要求如下: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起止年限必须与资金表中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2、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指标与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应保持一致。
3、计划任务书中省科技厅拨款数必须与资金表中拨款数一致。
4、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要求为本单位的基本帐号,开户银行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
5、上述内容中如有变化,请通过项目组织单位及时与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有关人员联
6、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方案“栏目除基本研究内容外,还必须明确写上:
(1)项目完成之后在省级本行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多少篇,并注明受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
助和项目编号;(2)该课题研究能为什么部门提供决策服务或依据。
7、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六份(带电子版),经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
8、“项目的经费预算”页中,“人员费”不填,“管理费”按5%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