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科技处《关于申报2009年度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转发如下:
接教育厅通知,2009年度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为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项目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技人员、申报单位的兼职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我校申报限额为资助项目2项,自选项目3项。如果申报项目数超过申报限额数,将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遴选。资助项目与自选项目不得交叉申报。
三、申报自选项目,须有合作单位,在“合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明确经费来源、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公章。项目经费不得低于1.5万元。
1、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