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科技处《关于组织2009年度山西省“科技奉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通知,现将申报2009年度山西省“科技奉献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研究和开发高新技术,完成重大科技创新,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2、在实施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3、在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中,经过实践检验,获得较大科技成果,创造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4、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或取得专利,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5、在开展决策咨询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项目中,被有关部门采用,对提高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6、在组织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实施“金桥工程”和“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开展“三农”服务中,使广大农民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村经济脱贫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资金或管理经验,对推动省或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2.《申报推荐书》及《评审简表》(可从学校科技网或电子政务下载),曾荣获的奖励需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和评价材料,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对实施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需附应用或实施单位的财务证明。
3. 《推荐部门意见及推荐等级》由本人写明推荐理由和申报奖项等级。
1、“科技奉献奖”推荐申报日期从文件下发起至2009年4月23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山西省科技奉献奖个人申报推荐书.doc
山西省科技奉献奖申报推荐书、评审简表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