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9学年聘期岗位津贴已经发放,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对超科研工作量进行奖励。为了完整、准确的统计超科研工作量,顺利进行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现特就统计和审核该聘期超科研工作量工作安排如下:
超科研工作量是指在2006-2009学年聘期内受聘教学科研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全部科研任务,或按文件规定的折算办法折算后完成了全部科研任务后,超额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超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为《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晋财大校[2003]96号)所规定内容,即国家B级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国家级科研课题按到位经费配套、国家级成果奖、省部级成果奖。
根据《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晋财大校〔2003〕96号),超科研工作量奖励标准为:
国际性期刊论文2万元/篇;国家A级期刊论文1万元/篇;国家B级期刊论文5千元/篇。
国家级科研课题按到位经费1:1配套。配套经费不少于2万元,10万元封顶。
国家级成果奖:一等奖8万元/项;二等奖5万元/项;三等奖3万元/项
(四)先获得较低奖励并且领取奖金之后获得高级奖励的奖项,奖金按高一级奖励金额补足;同时获奖,按获取的最高奖项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已经由学校奖励,且奖励金额低于上述第二条所指标准的科研成果,只补足差额部分,不再重复奖励。
四、学术期刊级别的认定按照《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学术期刊级别认定办法》(晋财大校〔2007〕2号)文件执行;课题和科研成果获奖等级的认定按照学校相关科研文件执行。
2、各单位组织填报《学院2006-2009学年聘期超科研工作量统计审核表》(附表,个人填写,报纸质版1份)
(一)个人填写附表中聘期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4月13日—20日)。
(二)请各单位对聘期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初审、聘期考核中科研成果折算进行审核,并于4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三)人事处、科技处于4月19日至月28日对实际完成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核。
(四)人事处于4月29日—5月11日对符合超科研工作量奖励标准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