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由省科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共同制定的《山西省“科技奉献奖”评选表彰办法》(晋科协发咨字[2011]9号),现将2011年度山西省“科技奉献奖”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研究和开发高新技术,完成重大科技创新,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2、在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循环化发展利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3、在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中,经过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科技成果,创造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4、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或取得专利,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5、在开展决策咨询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项目中,被有关部门采用,对提高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推进工业新型化进程,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6、在组织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实施“金桥工程”和“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开展“三农”服务中,着力培养提高有文化科技知识的新型农民,使广大农民依靠科学技术脱贫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资金或管理经验,对推动省或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9、各级政府、各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竞赛中作出贡献,并被授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
10、为科协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普及做出突出贡献的。
1、申报人要认真填写《申报推荐书》及《评审简表》,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和评审材料,曾荣获的各类奖励需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对实施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需附应用或实施单位的财务证明。
2、《申报推荐书》要求一式三份,并另附《评审简表》一式五份(不要和《申报推荐书》装订在一起),《申报推荐书》
1、书面推荐申报日期从文件下发起至2011年6月1日截止。
4、联系人: 胡涛 7666721 kjcc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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